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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体育网址:最新!镇江又一波招聘信息来啦!涉多家国企

时间:2024-05-11 12:27:34   来源:火狐直播平台   作者:火狐体育网址


  根据省卫健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和《句容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句卫发〔2019〕67号)规定,

  (六)拟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2022年句容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仅面向被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健委纳入“为句容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招生计划、符合《句容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句卫发〔2019〕67号)规定、经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等规定考察合格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经考察不合格者,属于苏卫科教〔2015〕21号文件规定的违约情形的,按省和句卫发〔2019〕67号文件规定处理;具有其他考察不合格情形,以及国家和省有关不得应聘情形的,不得应聘。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日16:00止。应聘人员须下载并如实填写《2022年句容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

  (1)现场审核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省内外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本人身份证、与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原句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现场审核及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句容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 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2B铅笔、签字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成绩现场公布。

  (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职岗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现场公布。

  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分别占60%、40%的比例合成计算。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由句容市卫健委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01和05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未被选择的聘用单位岗位自行取消。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毕业生一经决定聘用后,出现违约情形的,按省相关规定和聘用合同约定作出相应处理。毕业生于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由句容市卫健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扬中市公安局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为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办发〔2021〕16号),

  扬中市公安局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9名(其中执纪看护及应急处突警务辅助人员8名、派出所文职警务辅助人员5名,派出所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政治可靠、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

  ⑵夫妻分居两地,配偶一方已经具有扬中户籍,目前在扬中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非扬中户籍的报名者;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4.2(含)以上或矫正视力4.8(含)以上、且视网膜无病变,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语言、行为、思维、精神正常、心理健康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公安局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1)。

  ⑤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⑥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1.报考人员需持户籍材料(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银行征信报告》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退役士兵必须提供《士兵(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的取得时间应为报名工作结束日之前。

  招聘单位负责审查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依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经本人签名确定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报考执纪看护及应急处突警务辅助岗位(01岗位)的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必须测量身高,身高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测量身高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公政治〔2010〕445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男1000米长跑(女800米长跑)、男1分钟俯卧撑(女1分钟仰卧起座),具体测试内容及考评标准见附2。体能测试各项目按1:1比例计算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按20%计入个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三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下同)发布。

  1.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法律常识(主要包含《宪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总则》、《突发事件应对法》、《集会法》)、时事政治、社会治安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尾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比例则所有合格人员都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以体能测试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扬中市公安局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3)。接上级考试机构要求,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必须持有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有效核酸阴性报告。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

  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告招聘条件要求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轮。

  政审考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综合表现、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了解。

  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基本法律法规、队列举止、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体检、政审、培训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向市人社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成绩合格线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政审和培训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报考执纪看护及应急处突警务辅助岗位(01岗位)人员,参照扬中市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明确相关待遇;报考新坝派出所文职警务辅助和勤务警务辅助岗位(02-03岗位)人员,参照新坝镇政府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报考城西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油坊派出所以及八桥派出所文职辅助和勤务辅助岗位(04-11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扬中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另行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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